宁波元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慈宗汉I202203-1地块、慈宗汉I23-4地块表土剥离项目中标(成交)成果公告
产品介绍
宁波元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慈宗汉I202203#-1地块、慈宗汉I202203#-4地块表土剥离项目中标(成交)成果公告
二、项目名称:慈宗汉I202203#-1地块、慈宗汉I202203#-4地块表土剥离项目
对慈宗汉I202203#-1地块表土剥离、外运等,建造地址:坐落宗汉大街新华村,收购规模:实施方案中慈宗汉I202203#-1地块规模内的全部内容,详以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质量开展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对慈宗汉I202203#-4地块表土剥离、外运等,建造地址:坐落宗汉大街周塘东村,收购规模:实施方案中慈宗汉I202203#-4地块规模内的全部内容,详以实施方案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质量开展要求:合格,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1.各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的供货商以为该中标/成交成果和收购进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或受其托付的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的答复不满意或许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未在规则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能够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收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收购网下载专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