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高桥坝河高桥坝段治理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产品介绍
2020年5月18日,我单位根据《恩施市高桥坝河高桥坝段治理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公示如下:
工程涉及河段为高桥坝河高桥坝段(龙鳞宫至南门大桥上游高桥坝处)和高井河叶挺路桥上段,总长9.91km。主要工程内容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护岸工程、建筑物工程等。疏浚长度4.41km,河道清淤疏浚土方量为3.57万m3。护岸总整治长度为9.5km。新建桥梁2座,分别为大河坝桥和破石桥。大河坝桥位于高桥坝河桩号K1+288处,4跨,每跨8m,桥面宽5.5m;破石桥位于高桥坝河桩号K4+412处,1跨,跨度10m,桥面宽同样为5.5m。桥梁均采用装配式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梁式结构。
2016年10月,恩施市城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处委托湖北景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恩施市高桥坝河高桥坝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2月12日,恩施市环境保护局以“恩环建评【2016】111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7年1月25日开工建设,2018年12月30日竣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464-2009),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产生。
Ⅰ.施工期加强管理,遵循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施工时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施工前把表层的熟化土壤集中起来,及时用于工程绿化建设用土,综合利用。
Ⅱ.已对施工期临时占地现场进行了清理,并进行了绿化覆盖、植被恢复,优先种植了本地适生物种。
工程施工期采取了严禁往河道内倾倒施工弃土弃渣、生活垃圾,严禁往水体内排放废水和下河捕鱼,严禁在河道内清洗车辆和设备等措施。
工程建立了健全的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高桥坝河和高井河河道整治段两岸均设置有生态护坡。
Ⅰ.施工期材料堆场设置了挡土墙、排水沟,并对土壤地面、建材堆场采取防水布遮盖等措施。
Ⅱ.河道疏浚、护岸于枯水期进行,避免在雨天进行,疏浚淤泥堆场周边设置有排水沟及围挡。
施工期生产废水于施工场地内设置了沉淀池对废水做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高桥河或高井河;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已经周边居民化粪池收集后处理,不外排。
①施工期制定了洒水降尘制度,对施工作业处、堆场处、运输路面等产尘点处进行了洒水作业;②工程挖方及时回填,建筑材料采取使用密闭存放、采用防尘布苫盖、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等防尘方式。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确实需要露天堆放的细砂等在必要时进行洒水增湿;③施工场地内设置有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④施工期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限制车辆、设备怠速行驶。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和居民午休时间施工;③于施工现场附近居民敏感保护目标密集处设置声屏障;④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车辆鸣笛。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未对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及施工产生的土石方进行统计,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经干化后运往政府指定的地点(松树坪)进行填埋处理;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均回用于工程护岸工程建设,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无需设置弃渣场。清除岸坡产生的垃圾、杂物以及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在采取对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工程区边界进行绿化建设,通过生态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后,对陆生植被影响小。项目施工期间悬浮物影响区域和时限均较小,鱼类的逃避空间大,水生生态环境受此影响较小。项目采取不在下雨天气大挖大填、抓紧施工进度等措施后,水土流失小。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或地面降尘,其余排入高桥河或高井河;生活垃圾污水经周边居民化粪池收集后处理,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工程施工期扬尘采取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洒水、降尘,对弃土表面洒水,防止扬尘,较大的弃堆在无法及时清运或者需要回填的情况下表面应采用帆布或者遮雨布覆盖。对施工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管理。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未对周边大气环境能够造成影响。
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和工艺;对高噪声机械采取降噪措施;施工的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8时至12时,14时至20时,施工机械远离居民点布置,在靠近集中居民敏感点一侧设置声屏障。施工期间未出现相关投诉。对声环境影响小。
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经干化后运往政府指定的地点(松树坪)进行填埋处理;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均回用于工程护岸工程建设,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无需设置弃渣场。清除岸坡产生的垃圾、杂物以及实施工程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项目运行期不向外界排放污染物,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的防洪泄洪能力,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较好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恩施市高桥坝河高桥坝段治理工程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能够最终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20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地址:高桥坝河高桥坝段(龙鳞宫至南门大桥上游高桥坝处)和高井河叶挺路桥上段(两岔河口至叶挺路桥下书院社区涵洞)